关于徐州工程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文创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宇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88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要求,培育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创意研发和文化服务地方的能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创设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的实施办法(试行)》(苏文发〔20185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建设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文创基地(以下简称“非遗博物馆文创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建设非遗博物馆文创基地,旨在搭建有利于非遗博物馆进行文脉活态化传播的综合平台,通过加强对博物馆非遗项目的创意研发、非遗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展览展示,强化和提高精品意识、品牌意识,集聚培养非遗保护、研发与传播人才,促进静态展示与活化应用、传统与现代、学校与社会的有效对接,在更大范围推动非遗项目活起来、非遗产品用起来。

二、申报条件

(一)基于学校淮海地区非遗博物馆的建设,以淮海地区非遗项目为主要载体,主要从事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及其文创产品设计研发和再生产,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具有稳定的创意团队,在非遗项目内容创意、特色非遗衍生品生产以及文化科技融合等方面具备满足我校淮海地区非遗博物馆文创基地发展、同时得到市场认可的代表性成果。

(三)具备对含非遗博物馆元素的文创产品的时代解读与市场推介能力,以及具有培育非遗人才、宣传普及和非遗博物馆品牌推广热情和能力。

(四)具有切实可行的非遗博物馆文创基地建设规划和措施,具有对外合作交流能力,服从学校管理,诚信度高。

三、进出机制

非遗博物馆文创基地实行进出机制。获批基地和校主管部门签订任务书,完成相应文创任务。基地三年为一建设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未能履行责任或从事与非遗无关业务,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实行退出机制,并终止其享受的一切相关待遇。

四、建设扶持

凡被认定的非遗博物馆文创基地,学校以文创孵化器的形式进行培育,同时提供相应建设场地及相关配套支持。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团队,按自身文创特色和文创方向,拟定申报非遗博物馆文创基地名称,同时填写《徐州工程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文创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于2020619日前将代表性非遗文创实物2套、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套报送至敬业楼110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学院科研邮箱。


附件(见学院QQ群、微信群):

    1.徐州工程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文创基地申报书

 

                             非遗研究中心

                             2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