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10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的行为。各学院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不良校园贷摸排工作。要建立日常防控机制,严防不良校园贷在校园、宿舍宣传,积极发动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学生提供线索,举报开展不良校园贷的组织和个人,早发现早防范。要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定期召开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话、短信、网络、橱窗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
二、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各学院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结合实际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做好必要的校园信贷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三、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各学院要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
四、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各学院要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强化学生金融常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增强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的防范能力。要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板报宣传等多样形式,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五、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引导学生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六、有效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各学院要健全管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把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不良校园贷风险台账,对参与不良校园贷的学生逐一做好帮扶引导,会同学生家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