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自第三周起,学校各项日常教学活动将全面恢复正常。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学校决定于9月14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
二、检查地点
中心校区及城南校区。
三、检查内容
1.基本条件准备情况:教室及各教学场所的卫生情况,各项教学设备准备情况,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材准备情况,课程安排、上课地点、上课时间的落实情况;
2.教学秩序:学生出勤与学风情况,教师出勤与教风情况等;
3.课堂教学:针对课堂纪律、教师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氛围等情况,检查人员将进行随堂听课。
四、相关要求
1.学校将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全校基本条件准备情况、教学秩序、课堂教学等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相关人员须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巡视记录表》,并于次日上午将其交至教务处胡振强老师处。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及相关人员参与的期初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本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