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赵峰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次数:535

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在校生自我激励,刻苦读书学习,不断激发内在学习动力,进一步深化我校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9—2020学年学风建设“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20年11月23日—12月4日

二、评选范围:

1.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全校在籍学生(不含2020级);

2.学风建设先进集体:2017、2018、2019级所有班级。

三、评选名额:

1.“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评选名额见附件二。之前获得过“十大学习标兵”荣誉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两项荣誉原则上不得兼报。

2.“学习进步奖”、“帮扶助学奖”的评选比例为1.5%,具体名额见附件二。

3.“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10%,具体名额见附件二。

4.“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现有学生干部人数的15%、经认定的其他学生组织现有学生干部人数的20%。

四、评选条件:

1. “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的人选,请各学院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评选条件》认真严格评选。各学院推荐的同学需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学习标兵推荐表》。各学院所推荐的“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除认真填写附件一表2的“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情况详表外,需同时准备个人横版照片及宣传材料,并提前做好PPT展示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2. “学习进步奖”、“帮扶助学奖”具体评选办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自行确定,由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

3.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评选范围、条件、程序,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同学逐一审核。每位参评的学生均需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三好学生”推荐表》、《徐州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程序按照《学生手册》对应评选办法执行,具体条件见附件二。“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申报单位需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班集体推荐表》。“先进班集体”申报集体需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五、评选程序:

1.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初审、评选工作,确定学风建设各类奖项的上报人选,学院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处。

2.学工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十大学习标兵”事迹材料组织专家进校评比打分,作为“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得分;12月中下旬,全校将组织2019—2020学年“十大学习标兵”评选展示,展示结果将作为候选人现场展示得分。学校将结合个人事迹材料得分(占总成绩80%)和现场展示得分(占总成绩20%)情况,确定2019-2020学年“十大学习标兵”最终人选。

3.所有奖项审核、公示无误后,由学校发文统一进行表彰。

六、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将学风建设评选的纸质材料(附件一表1、附件三各奖项推荐表、“十大学习标兵”“先进班集体”支撑材料)于12月4日前,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室。

2.请各学院将学风建设评选的电子版材料附件一的表1(汇总表)、表2(详表),于12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xsk@xzit.edu.cn 。

3.各学院要将学风建设评选工作同选树学院先进典型、强化朋辈榜样示范教育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动员、积极部署。各学院要对所上交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按照各项规定推进工作。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替换。如在上报材料中出现班级姓名错别字、不符合评选条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等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在评选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019-2020学年学风建设评选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