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师资队伍“人才高地”的形成,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卓越计划”实施意见》(徐工院行人〔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二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第二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详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的考核要求(附件1)。
三、考核材料
1.培养对象填写考核表及汇总表,并准备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部门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鉴定,培养对象所在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2.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考核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考核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邮箱。成果证明材料按考核表分类排序并装订成册,便于职能部门审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胡松
电话:83105506
邮箱:rcb@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B222室
附件:
1.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徐州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期满考核表
3.徐州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人才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